“善有善报,恶有恶报” 的 bullshit
这个朴素的观念,在年长一辈里受众很广。但最近在三次元被一个年龄差不多的人,传教一通还挺无语的。
“善有善报,恶有恶报”在东亚文化圈流传甚广,主要源自佛教“业” (karma) 的概念。其他文化中也有类似的内容,比如圣经中约伯的故事,或是 “you reap what you sow” 之类的俗语。20世纪60年代起,社会心理学家对此以“公正世界假定”开始了系统的研究。
这句话并非完全胡扯。一个人整体的“善”与“恶”,一定程度决定着他接触到的人,他也更有可能被以相似的方式对待。这也可以看成一种 “道德协议”,如果大部分人都信这个,他们也会更倾向行善而非作恶,善待所谓的善人,声讨甚至用更切实的行动惩罚恶人。
此外,对个人来说,这还是一款口碑不错的情绪稳定剂。受了欺负以后吸上一口,立马会沉浸在施暴者以后会被报应的满足感中 (善的那一侧用的较少就是了)。如果能亲眼目睹报应到来的那一刻,可能比飞叶子还爽。
但我认为仅此而已。这并非关于人或社会的公理,也并非遵循某些规则与逻辑长期演化的产物。哪怕在某人身边的小范围基本成立,也只是 美丽的巧合 罢了。而情绪稳定剂的部分,不需要非用这款。三大宗教,意识形态,哲学上的各种主义,cult,乃至精神药品,总有一款适合你。When it works, it works.
狗屎的地方主要有二。一是信者很多不觉得能让这句话起效的是人,而是鬼神或超自然的力量,所以更别提从自己做起了;二是因果倒置,根据某人的境况或遭遇,反推这人的善恶。
先说第一点。就我浅薄的观察,越是社会底层,待人慷慨真诚这样的特点,越容易被理解成人傻,可以占他便宜,背后捅刀子之类的。在足够的教育或见识的支持下,才能理解更容易与这样的人,建立宝贵的信任与互惠关系。而行善的动机,也可能是寻求“短平快”的回报 (并非说这有什么不对,如果能在冷遇中持续做下去已经十分可贵)。恶报的一端就显得更滑稽了,当随机的暴雷甚至铁拳落下时,受害者不管是下跪喊冤,还是上天台或挂树,好像只要把自己的惨状传播出去,不管是青天大老爷作主还是天打雷劈,恶人的报应都能早点来。遗憾的是,真理部和恶人的利益往往是一致的,没点特殊的手段,连“把惨状传播出去”的第一步都不可能做到,“老爷心善见不得穷惨人”。就算再迟钝,或者认可体制的人,想必也有过因为敏感词,正常信息无法发送的经历。在这样的现状下,又如何能期待,自己的困境能用这种渠道传播并解决呢?
然后是第二点,直接的表现是 “受害者有罪论” 和社会中存在的 “慕强” 心理。“受害者有罪论”,即使是简中网络,也有较多讨论。受害者的一丁点毛病,就能让他显得“活该”,甚至让加害者也显得没那么可恶。“慕强”的讨论要少得多,不过很多人心里明白,只是这个话题碰不得。个人层面有耍手段竞争,背地里举报的“社达”高手;企业层面有堪比邪教的集体培训,管理方法,和“企业文化”;国家层面有“战狼”式的外交,“赢麻了”的内宣。只要塑造出一副光鲜亮丽的样子,好像就可以反推出“善”,或者说正当性。行事的一切不公与荒唐,都成了显得无足轻重的“一些弯路”,“成大事者不拘小节”。即使是从动机上就有问题,而非执行的问题。
人的认知水平不同,信奉“善有善报,恶有恶报”这样的朴素的观念无可厚非。但只是用来安慰自己,不依据这句话以实际行动对待他人的话,会让我难以尊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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